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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改造后CEMS运行情况
浏览: 发布日期:2018-11-26 16:41:37

自《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布后,国内火电机组大量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经过对部分已投运机组运行情况的调研,发现在实际运行中CEMS系统普遍存在监测数据不稳定、零点和量程漂移大、显示负数、系统故障率高等情况,造成CEMS数据不可用,影超低排放改造性能的检验和环保设施的监控运行,甚至影响环保数据的正常上传联网和排污费的核算,也给环保部总量核查核算带来影响。

一、原因分析

(一)体制机制及管理方面的原因

1、从国家层面没有出台针对超低排放相关的监测标准。

2、在项目可研阶段多注重脱硫、除尘和脱硝改造技术路线的论证,而不重视烟气特性变化对污染物监测技术的要求,多停留在原CEMS是否到了寿命周期需要更换设备的水平。

3、在招标选型阶段对CEMS的要求含糊不清,或者不提确切的技术要求,任由工程公司选型,基本是低价中标,以致多数仍选用常规CEMS配置,仅仅完成了新旧设备的更换,而无监测技术上的提高和进步。

(二)对监测技术的认识不足

1、任何一种监测技术的量程、精度都有其适应性,而非通过软件任意修改量程就可满足现场运行要求。

2、CEMS系统的性能取决于分析仪本身性能和烟气预处理两部分,并非通过更换一台低量程高精度的分析仪就可以满足现场要求。

3、不同监测原理的分析仪其烟气采样和预处理的技术也是不同的,例如紫外荧光法和化学发光法通常是采用稀释法采样,而非分散红外/紫外吸收法通常采用直抽伴热法采样+冷凝除水处理。

二、应对措施和建议

通过对现有监测技术参数的对比可知,紫外荧光法和化学发光法可以达到更低的量程和检出下限,较非分散红外/紫外吸收法更适合超低浓度SO2和NOX的在线监测;抽取式高温光散射法更适合湿烟气低浓度的烟尘测量。

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T76)》已发布征求意见稿,CEMS可参照征求意见稿选型。

2、建议在可研或招标技术规范书里明确各测点不同污染物对烟气取样方式、预处理、分析仪的测量原理、量程、检出下限等主要参数和选型的具体要求。

3、脱硫和脱硝入口CEMS仍可采用常规的预处理装置和非分散红外技术测量SO2和NOX浓度,除尘器前可采用光透射法测量烟尘浓度。

4、在脱硫和脱硝出口特别是湿式除尘后,SO2和NOX的测量优先采用紫外荧光法和化学发光法技术;若采用直抽法非分散紫外吸收/差分法分析仪时,应同时配备除水性能更优越的膜渗透烟气预处理技术。

5、在脱硫出口特别是湿式除尘后,优先采用抽取高温光散射法测量烟尘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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